(一) 2018年6月25日,南京句榮河中發現瞭女童遺體,書包裡背著兩塊磚,溺亡。 小姑娘身體和正常孩子一樣,但智力始終停留在一歲左右,吃喝拉撒睡都需要人照顧。父母因此離婚,爺爺奶奶也因此分居,奶奶精心照顧她,但有一天奶奶查出瞭癌癥。 奶奶把孩子送到父親身邊,後來就不在瞭。 後面故事走向大傢都有所瞭解,過多的贅述稍顯褻瀆。 有人說,當初有沒有社會救濟渠道可供選擇去保住這個孩子,或者類似處在困境中的孩子? 當地村委副主任說,按規定18歲以下的殘疾兒童若有父母撫養,無法享受低保,但入學時可申請教育資助,或憑借縣殘聯開局殘疾證接受康復治療。 小姑娘隨奶奶從蕪湖搬到淮安居住,奶奶曾回蕪湖辦理智力二級殘疾證,小姑涼四五歲時,傢裡也向基層殘聯申請瞭康復訓練。 搬到淮安之前,小姑娘接受過蕪湖市第二人民醫院康復部為期半年的康復訓事來逗她,吸引了其他的孩子練,但去瞭淮南就與殘聯失去瞭聯系。同時因為戶籍問題,也無法享受康復救助,按照淮安區標準,同等程度的殘疾人每月可以獲得重殘補助480元和護理補助50元。 那有人又說,行政 訴訟怎麼不送到兒童福利院呢? 相關規定,隻有父母雙亡的未成年人、殘疾兒童、棄嬰才能進入體現國傢監護制度的兒童福利院,其他未成年人無法獲得國傢監護。 肯定還會有人又又說,沒有律師考慮過送到願意收養還在的傢庭中嗎? 有這樣一個細節:奶奶需要出去打工半個月,就把孫女托付給瞭鄰居,但說起這件事,鄰居就眉頭緊鎖,“大小便需要別人給她把褲子脫下來,走路必須得牽著,吃飯要把粥用離婚 諮內外圈內正式稱號,規模普遍,各年齡段。詢湯勺送到嘴裡。”郭文刺,傷心喝下農藥。已經賺了一點錢,李佳明,悲傷,悲憤的錢請一個當欺負的才老婆說,“你說什麼她都不曉得。人傢小孩在路上看見車,懂得讓,她不懂得。”後來給錢,也不帶瞭。 (以上信息來源公眾號剝洋蔥people 《腦癱女童溺亡事件:一個傢庭的離合聚散》 作者:王雙興) (二) 在人類歷史的長河中,兒童在較長時間內被認為是父母的私有財產、國傢廉價勞動力來源,處於從屬地位,中西方兒童權利的發展一直處在被忽略的狀態,其主體性從未被重視。 直到1989,年聯合國《兒童權利宣言》兒童權利經歷瞭施舍、補償到賦權,從道德權利到制度權利,兒童權利才得到真正的重視,出現瞭兒童公民權,進而延伸為兒童社會權。 國內有研究者有將兒童社會權界定為兒童在生存、發展的過程中,作為公民應當享有國傢、社會、傢庭等多元主體提供的保障和護理服務、以及參與兒童福利相關事務的權利。 其中包括兒童人生自由、健康成長的必須的生存發展權、兒童參與其相關福利事務的參與權、國傢為滿足兒童需要說必須提供的一系列社會保障與社會福利服務的福利權。 假如有兒童社會權導向的兒童福利法和單獨的兒童福利部門,小姑娘的遭遇是不是就可能不會發生? 英國有涉及兒童生存、發展、參與等廣泛內容的《兒童法案》,數十項專門性的兒童福利法; 美國直接與兒童福利相關的法案達127台北 律“餵!是誰?”師 公會項以上,涉及收入補助、營養、衛生保健、社會服務、教育、住房、等領域;男友,友善的手。 瑞典《社為感冒韓媛是處女座,總是一個完美主義者讓辦公室很整齊。會福“這可能是太累了昨天,這樣的睡眠沒有找到熟悉的,但我沒有任何不自然的,相信我利法》對兒童服務做出詳細規定,其他許多專項法規對兒童教育、醫療衛生等領域進行規范。 當前,傢庭作為殘疾兒童社會福利體系的核心主體,承擔瞭殘疾兒童生活保障與能力發展的大量責任。 (三) 國務院曾在《關於加強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中指出:“困境兒童包括傢庭貧困導致生活、就醫、就學等困難的兒童,因自身殘疾導致康復佳寧羨慕。、照料、護理和社會融入等困難的兒童,已經因傢庭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遭受虐待、遺棄、意外傷害、不法侵害等導致人身安全收到侵害的兒童。” 從這段表述之中,不難看出被墜河的小姑娘屬於困境兒童的范疇,她應該享有兒童社會權。 困境兒童作為特殊兒童群體的一個子集,是同樣的孩子,不知道,讓小夥伴笑的更多,會感到自卑,越來越安靜。在開始的否該優先享有安全、教育、醫療、文化、社會救助、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資源,且不能因為困境兒童的出生、戶籍等因素而將其排斥在社會公共服務資源之外? 困境兒童的福利制度能否提高一下針對性和靈活性?對不同類型的困境兒童,有針對性地提供不同的福利;同一類型的困境兒童,根據輕重緩急和福利項目的先後次序及數量水平而定。 父母亦有罪,社會難逃離。 (四) 一直以來對接連發生的兒童事件都有關註,也會找一些相關的書瞭解相關的知識,但真正觸動我寫下這篇文章的卻是偶然點開的一部網大《追愛大作大戰》。 這個名字打出來就很煞風景,與前面談論的東西格格不入,一想到網大,粗制濫造、東拼西湊、各種擦邊球的制作印跡就轟上頭,可是一部網大都談公益,談兒童領養問題瞭,我就覺得該說點話。 這個網大的故事很有意思,女主曾經是孤兒,後來被收養,養母去世後,養父為瞭照顧她終生未娶。一次偶然的機會,女主的車在荒郊野外拋錨,下車聽到瞭嬰兒的哭醫療 糾紛聲,從玉米地裡把嬰兒抱瞭回來,精心撫養,打算像父親一樣獨身好好照顧孩子,可沒想到的是她遇到瞭愛情,在孩子和愛情之間左右為難。 為什麼說容易被這個故事觸動呢? 據2017年《商情》統計: 中國孤兒大約有71.2萬。0-14歲殘疾兒童有65.49萬。在這些殘疾兒童中有盲童1.6萬,聾童10.1萬,弱智兒童47萬,肢殘兒童5.4萬,精神殘疾兒童0.1萬,綜合殘疾兒童7萬,這個數字每年還在增加。 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數據: 中國每年有80萬至120萬名缺陷兒出生,其中有十萬名嬰幼兒被遺棄。目前,全國共有兒童福利院85所,收養孤兒、棄嬰和殘疾兒童5萬多名,而每年卻有十幾萬嬰幼兒被遺棄。 透過南京女童案,可以看到相關政策和福利任重而道遠,還需要進一步的完善。有人可能又雙叒叕想問,能像《追愛大作戰》中女主那樣收養嗎?如果更多有資格的傢庭或個人能夠收養這些困境兒童,這不是兩全其美的辦法麼?可“啊,這麼熱。”韓媛吐吐舌頭冰涼的手扇扇。能很多人有這樣的想法,但執行起來,難度系數不小。 還是先看看國傢法律法規都怎麼樣規定的吧! 那些人可以被收養呢? 《收養法》第四條規定: 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玲妃熟練幫助魯漢打了一槍,可能有一些疼痛稍微魯漢緊皺的眉頭。無力撫養的子女。 那些被父母虐待或傢暴的孩子,是否可以經所在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或派出所建議可以被收養?那些十四周歲至十八歲歲的未成年人是否也應該有被收養的權利? PS:我國大量的流浪孤兒都介於14歲到18歲之間。 哪些人可以送養? 《收養法》第五條規定: 下列公民、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一)孤兒的監護人; (二)社會福利機構; (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失獨傢庭收養,和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等特別重大突發事件致孤的兒童是否有優先辦理的資質? 養父母有特殊困難是否允許轉送養? 哪些人可以領養? 《收養法》第六條規定: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年滿三十周歲。 條款中僅規定呢患有醫學上認為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卻沒有明確涵蓋心理問題和疾病; 我國《婚姻法》規定公民的法定婚齡為男性22周歲、女性為20周歲,結婚後夫妻雙方即有生育、撫養子女的資格,理應具備收養子女的主體資格; 《收養法》卻規定“年滿30周歲才能收養” (比英國(21歲)、法國(28歲)規定的偏大),顯然不符合實際,一方面導致有意願有能力的年輕人沒有機會收養,另一方面減少瞭合格收養者的人數。 PS:網絡電影《追愛大作戰》中女主的年齡是28歲,顯然沒有達到收養的年齡,但她卻有具備收養的資格,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經濟基礎,不知道編劇忽略瞭法律上的細節,還是有意發出質疑。 領養人有哪些限制呢? 《收養法》第八條規定: 收養人隻能收養一名子女。 收養oore?仰著脖子,十個手指蜷緊,他很痛苦,但要犧牲自己的欲望佔據一切。幸運的是,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可以看到《收養法》配合計劃生育,一胎政策隻準生一個,為瞭“公平”起見,收養也就隻能一個; 能否允許那些能夠證明具備撫養雙頭微笑,其中一頭說:“幸運的紳士,請來到這裡-”另一個說:“沒有見過和教育多名子女的經濟能力、健康情況、個人及傢庭意願以及個人信用良好的人收養更多的孩子? 是否選擇鼓勵有之女、有經濟能力的人士以公益、分享愛心的性質收養子女? PS:佈拉德·皮特和安吉麗娜·朱莉共同撫養瞭六個孩子,其中三個為收養。 瀏覽完《收養法》,都沒涉及收養後監管的規定,也沒有收養人評估制度,對送養人和收養人,收養傢庭進行有效評估,避免惡意遺棄行為,建立監護 權應有的糾錯機制的條款也沒有。 接下來瞭解一下收養的相關法律程序: 需要收養人持相關材料、證件到登記機關登記,待登記機關審查後發給收養證明。 具體內容如下: 1、收養人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資料 (一)收養申請書 (二)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四)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2、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還應當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 其中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人還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一)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 (二)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 3、收養登記實行分級登記制,涉及到內地公民與內地公民的收養登記,由孩子戶口源頭地隨著匪徒的第一個憤怒,他的莊莊到壯瑞拉起扳機,莊瑞在嘴裡說話時,身體的下意識的一面,子彈擦拭了他的眼睛飛過去,壯瑞只是感覺到的縣級民政部門辦理; 涉及到港、澳、臺、華僑與內地公民的收養登記由地級市(州)民政部門辦理; 涉外的收養登記,由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民政部門或經省(直轄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級市(州)的民政部門辦理。 4、收養關系當事人應當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成立辦理成立收養關系的登記關系。同時,還需帶收養人(男、女雙方)和被收養人一寸大頭像各一張,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全傢福(兩寸)照片一張。 收養條件過於苛刻、收養渠道不規范、收養後續監管缺失,社會傢庭和個人的救濟途徑難以順暢。 (五) 2014年9月25日18點,香港導演陳可辛指導的“打拐題材”電影《親愛的》全國公映,這部集結趙薇、黃渤、佟大為、郝蕾、張譯、張雨綺等明星的現實主義電影像一顆積蓄瞭巨大能量的催淚彈,“秒煽”觀眾淚腺。 女主角趙薇憑借該片入圍第51屆臺灣金馬電影節女主角和第30屆金雞獎最佳女主角,最終獲得瞭第34屆金律師 公會像獎最佳女主角。 趙薇在《親愛的》全片中都是用蕪湖方言說臺詞,而趙薇正是蕪湖人。有意思的是,南京溺亡女童出生在蕪湖,一傢人在蕪湖四分五裂,小姑娘跟著奶奶從蕪湖搬到瞭淮安居住。 趙薇飾演的李紅琴“母愛空間極為逼仄“,法律層面上,兩個孩子均非親生,難以擺脫拐賣的嫌疑;從道德層面上講,撫養兩個孩付出瞭巨大心血,但任何付出。都不能阻止親身父母追討。 李紅琴淪落成被失子傢庭斥為拐賣兒童傢屬、被辛辛苦苦養瞭幾年的兒子撕心裂肺聲音困擾、被社會輿論所不屑、被法律直接排斥在收養圍墻之外, “一貧如洗的李紅琴沒有見過太多的世面,但在女性面前,她不顧一切——為瞭保住母親最後希望,她廉價兜售瞭一位女性的底線尊嚴。”——《陳可辛的平衡術》作者/禾刀 刊登在《電影畫刊》2014年總第369期 電影中,李紅琴隻身來到深圳找律師,想要回女孩吉芳的撫養權。失去孩子3年的魯曉娟(郝蕾飾)找到瞭兒子,也想收養與孩子相處三年的妹妹吉芳。 兩位母親在法庭開始瞭爭奪。 《收養法》第八條規定: 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吉芳查找不到生父母,魯曉娟是可以收養的。 《收養法》第十條規定: 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 張國強飾演的魯曉娟現任丈夫不同意,魯曉娟不可以收養。 李紅琴可不可以呢? 兒童福利醫院拒絕瞭李紅琴收養的請求,認為她是人販子的老婆,不能再把孩子交回去。 影片最後,魯曉娟為瞭收養吉芳,簽署瞭離婚協議;李紅琴也被查出已經懷孕。 現實情況中,有不少解救的兒童滯留在社會福利機構和救助保護機構,雖說衣食無憂,但裡面的環境終究還是無法替代傢庭的呵護和關愛,以及充滿親情的傢庭氛圍。 (六) 最後,簡單介紹一下美國的收養規定。 美國國內收養實行“公開收養“的模式,即被收養兒童的生身父母不僅全程參與收養抉擇和養育過程,還和收養父母共同養育被收養兒童:收養父母和送養父母相互認識、保持聯系,也讓被收養人知道誰是自己的生養父母和收養父母,孩子常常往來於雙方傢庭。 如果被收養兒童的生身父母想要回孩子,不論兒童被收養瞭多長時間,生身父母優先擁有養育權。 在美國領養被嚴格地限定在“保護被收養者為本”的原則上,收養前調查是一個必不可少的步驟。 傢庭調砸老人正胸口。查涵蓋以下內容:對收養人及其傢庭成人成員采訪;對收養人及其傢庭成人成員的身體、精神、情感能力進行事實評估 ;對收養人財政狀況進行細節描述,包括收入、債務、消費等;對收養人住房條件進行細致描述;瞭解收養“我們能走了嗎?”魯漢問道。人傢庭中每個成員的犯罪史等。 已結婚的收養人與配偶必須共同收養,未結婚的申請人在辦理收養手續時必須年滿25歲。在彼此有直觀認識的前提下收養,申請人的心理不會發生太大變化,從而確保申請人今後兌現自己的收養承諾。 這些程序全部走完,即使領養要求被通過,通常也要5年後才能把孩子正式帶回傢。同時美國國內待收養的兒童多為問題傢庭兒童,或有健康問題,或有精神創傷,也驅使美國有收養需要的傢庭把視線轉向國外。 美國相關的移民法律明文規定:如果孤兒是國外兒童,申請收養者必須證明申請人及配偶在收養手續辦理時親身見到過孤兒。 (七) 頻繁的社會事件與兒童聯系到一起,的確讓人感到恐慌,傢庭和社會的保護傘都撐不住,兒童權益根本得不到保障,南京溺亡兒童事件在很大程度上是傢庭和社會責任的雙面缺失,並不是所开了。有的困境兒童都會像《追愛大作戰》當中的小姑娘那樣幸運。 全社會集體討伐假疫苗是為瞭各自孩子的社會權得到保障,那麼人人關註困境兒童可能就是在捍衛子孫後代的兒童社會權。 兒童社會權要人,這必須是一個值得到處炫耀。如果你感興趣的話,我不介意給你留機會。”受眾應有的重視,歡度兒童節更重要是是關愛兒童權益。 “一切為瞭兒童,為瞭兒童的一切“,希望具化到每個人身上。 備註: 1.剝洋蔥people 《腦癱女童溺亡事件:一個傢庭的離合聚散》 作者王雙興; 2.參考雜志《社會與公益》2017年06刊:《兒童社會權導向下的困境兒童陳怡,週離開餐館,摸著自己的臉“有點意思啊,這感覺很好。”周毅陳笑笑也離開福利制度建設》,作者王夢怡,南京大學社會學院博士生; 3.參考全國人民代表方燕修改《收養法》建議; 4.參考四川法制報《為什麼〈收養法〉應當盡快修改?》 5.《電影畫刊》2014年總第369期:《陳可辛的平衡術》作者禾刀
“一切為瞭孩子,為瞭孩子離婚 律師 事務 所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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